加拿大人状告蚌埠国旅讨押金 5000块钱被扣5年
参与互动(0)53岁的伊克博尔·博尔维斯是一位加拿大公民,如今却在合肥打起维权官司。
事情要从5年前说起。2008年5月25日,博尔维斯和蚌埠市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蚌埠国旅”)延安路门市签订了一份代订房协议。根据协议规定,2008年5月28日,博尔维斯委托蚌埠国旅在蚌埠市新世纪国际大酒店定37间标准间,费用为人民币240元/间,共计8880元人民币。签订协议后,博尔维斯当场向蚌埠国旅支付代订房押金5000元人民币,而双方也在协议中明确,这笔押金应在房款付清后全部退还。
2008年5月28日住宿前,房费由客人自行刷卡全部支付。可是,蚌埠国旅却未按约定退还押金。此后,博尔维斯开始了艰难的维权之路。2011年底,他分别向蚌埠市旅游局、蚌埠市消协反映过相关问题,两部门也对上述事实予以了确认,但依然没有要回押金。维权无果后,2012年2月29日,博尔维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蚌埠国旅退还定房押金5000元,并赔偿利息600元以及交通费1000元。
一审法院审理确认,该案是涉外委托合同纠纷案件,应适用中国法律进行审理,博尔维斯与蚌埠国旅签订的代订房协议属实。不过,法院认为,依据法律规定,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而博尔维斯投诉时已超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的二年时间。法院以博尔维斯提出主张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诉讼请求。
不过,博尔维斯不服一审判决,向合肥市中院提起上诉。昨日上午,该案如期开庭。因案情复杂,未当庭宣判。(安徽商报 记者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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