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岁女孩称能搞到“内部房” 1年骗68人共811万
参与互动(0)“想买房子吗?我这里有很多房子……”26岁女孩丽娟打着可以买到经济适用房、内部商品房的幌子,在克拉玛依市疯狂招摇撞骗。在一年的时间里,先后有68人被骗,涉案金额高达811万元。
6月27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克拉玛依警方获悉,目前,丽娟、陈军、尚格云因涉嫌诈骗被刑事拘留,检察机关将对三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受害者变成合伙人
今年26岁的丽娟,大学毕业后曾在某4S店卖车,这期间她帮姨妈的儿子买过一套经济适用房。
这次买房事件让丽娟在亲戚间的名气大增。丽娟开始在亲戚朋友中宣扬自己认识某房产公司的某领导,能买到内部价房子。
克拉玛依市市民陈军、尚格云夫妇从旁人口中得知丽娟很有能耐后,于2011年11月份找到丽娟,付给她15万元,希望丽娟用这些钱帮他们买套经济适用房。
大约20天后,丽娟告诉陈军,给他在昆仑花园买到了一套房子。陈军夫妇高兴地搬进了装修一新的房子。
可没住几天,竟有房东来催陈军夫妇交租金。
陈军夫妇这才明白,丽娟是拿租来的房子骗他们的。
此时,丽娟已经花光了陈军15万元的购房款。丽娟提出和陈军合伙,一起做生意卖房子,并承诺很快就能让陈军挣上比15万元还多的钱。
丽娟教陈军夫妇:如果找到要买经济适用房的人,每套房至少要收取10万元的预付款交给她,其中7万元要交到房产局,剩下的3万元双方平分。
陈军夫妇以为丽娟真的能帮人买上房子,为了能拿回自己的钱,于是从2011年12月起,他们开始四处给丽娟找买房子的人,并从这些人给丽娟交的预付款中获取好处费。
据警方透露,陈军夫妇获利近150万元。
租十套房子作诱饵
为了让买房人相信她,丽娟谎称只要交付了买房款,很快就能拿到房屋买卖合同。为此丽娟到乌鲁木齐印制了一批假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上盖的是假冒克拉玛依市某房地产公司的公章。
为了让别人相信她确实有能力买到便宜的内部房,丽娟在克拉玛依市某小区租了10套房子。每当有人要买房时,她就带受害人去看这些房。
就这样,买房人将20万、30万、40万元的现金源源不断地交到丽娟手里。丽娟的弥天大谎直到去年11月底才被揭穿。
一些买房人交了经济适用房首付款后,却迟迟拿不到房子,于是到白碱滩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报案。
去年11月15日,警方在乌鲁木齐将丽娟抓获。
骗取巨额钱财挥霍无度
据办案民警介绍,丽娟对诈骗来的钱财挥霍无度,乌鲁木齐某酒店几千元的总统套房,丽娟一包就是半个月;美美购物中心几万元的LV皮包、4800元的皮鞋、几千元的小饰品挂件等都是丽娟的最爱。丽娟诈骗不论亲疏,她的很多朋友和亲戚也上当受骗。
目前,丽娟、陈军、尚格云因涉嫌诈骗被刑事拘留,检察机关将对三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警方提醒:在购房时不要轻信一些无法核实的话和一些人口头上的担保承诺,尤其是当房价比市价明显偏低的时候,更要提高警惕;购买经济适用房时,应了解清楚申购、办理程序及相关的转让程序,通过正规的方式购买,不要相信所谓的“特殊途径”;对买房时接触到的相关的人、房及材料,一定要核实清楚,无法核实或核实后发现有问题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咨询了解。(文中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新疆都市报 记者姜岚 常晓艳 王永贵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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