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怀疑前妻偷情大打出手 致其肋骨骨折
2013年06月28日 14:29 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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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互动(0)怀疑前妻流产的孩子不是自己的骨肉,一怒之下打断前妻肋骨。近日,思明区法院判处李某犯故意伤害罪,但由于李某作案时患有脑器质性人格改变,是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患者,故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
李某与小晴(化名)原本是一对夫妻,但小晴厌恶李某游手好闲,成天无所事事。在一次产检中,小晴发现自己怀上的孩子竟然出现畸形状态,这让自己十分恐慌,于是决定流产。
可是李某认为,这应该是小晴在外面偷情的“果子”,他质疑小晴流产是为了“毁灭证据”。
久而久之,李某与小晴的婚姻无法持续下去,双方最终选择离婚。
去年11月1日,李某在思明区莲前东路与前埔东路交叉路口与前妻小晴偶遇,双方再次因为孩子是否小晴偷情所得发生争执。李某十分激动,挥拳殴打小晴腹部等处,致使小晴左侧第10根肋骨骨折、移位,损伤程度系轻伤。
当晚10时许,李某主动投案。经鉴定,李某患有脑器质性人格改变,作案时控制能力削弱,评定为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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