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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员被公司欠薪 一气之下偷客户包裹被擒

2013年07月02日 08:53 来源:今日早报 参与互动(0)

  孩子买奶粉没钱,而他工作的快递公司拖欠工资不给,90后的陈某一气之下将客户包裹拿走。

  这一鲁莽的冲动行为差点给他带来牢狱之灾,所幸的是,检察官在了解案件实情之后,网开一面对陈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被欠薪的他

  一气之下偷了客户包裹

  来自安徽颖上县的陈某,1990年4月出生,是一家快递公司杭州分公司的快递员,每月收入2000元左右。

  虽然年纪小,但陈某2010年就结了婚。妻子没固定工作,2012年年初,他们孩子出生了,家里开销一下增大,偏偏这时,陈某上班的快递公司因为种种原因拖欠了他的工资。

  一头是嗷嗷待哺的孩子、捉襟见肘的困境,一头是多次被拒、讨薪无果。陈某一怒之下,竟然想出了偷走快递包裹、报复公司老板的念头。

  2012年9月13日,陈某趁分装快递无人之际,偷了他人操作台上的1个快递包裹,包裹里是一台价值3075元的笔记本电脑。

  案发后,陈某很快被抓获,笔记本电脑也归还了快递公司。

  检察官对陈某

  作了相对不起诉决定

  案子被移送到萧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李佳对陈某进行了讯问。

  讯问时,李佳了解到,陈某被公安抓获后,他父亲主动向快递公司赔偿了1.5万元,还另外协议以公司欠陈某的工资抵偿。

  为核实陈某说法,查明案件真相,李佳多次和陈某上班的快递公司负责人联系,要求快递公司说明是否收到赔偿款,以及是否对陈某表示谅解。因为正逢该公司人事变动,经过两个月的协调沟通,李佳才收到相关证明材料。

  就在今年上半年,我省出台了将“盗窃数额较大”的标准提高至3000元的新司法规定。

  经过认真研究案情,考虑到被盗的笔记本电脑已被追回、陈某已赔偿被害单位、被害单位同意对陈某不起诉等因素,再结合新的司法规定,李佳决定本着灵活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的原则,在合理合法的限度内为陈某争取权益。经李佳建议,萧山区检察院最终对陈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被告知案件处理结果后,满怀愧疚的陈某说:“我保证,即使再穷,心里再委屈,我以后都不会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了。”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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