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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宗科研用地擅改用途或违规销售 4起涉中关村园区

2013年07月02日 09:30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昨天,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公布了9宗科研项目用地涉嫌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用途或违规销售案例,其中4起与中关村园区相关。

  据市国土局介绍,今年上半年,国土局会同有关区县政府和主管部门对全市2007年至2009年审批的科研用地项目进行清查,共发现9宗(朝阳区和昌平区各3宗,石景山2宗,通州区1宗)涉嫌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用途或违规销售行为,目前正在依法按规定处理。

  9宗地块中,北京春晖世纪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春晖园涉及昌平区两个地块。据了解,早在2011年,就有媒体曝光称,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研发楼项目变身商住楼。据当时报道,2007年5月北京春晖世纪置业公司以科研名义,从中关村生命科学园拿到地块盖房。2008年上半年,北京春晖世纪置业公司以“商住两用房”名义,不审查资质,向普通购房者销售。2009年3月,中关村生命科学园区起诉春晖公司,要求停止以住宅出售,并对违规销售进行清退。2010年7月,政府多个部门研究决定,审查购房者资格,遭数百名购房者拒绝。2011年8月,中关村生命科学园区封堵已销售的楼房,业主强行入住,4人在冲突中受伤入院。

  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记者孙雪梅)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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