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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状告王老吉 “口味维权”第一案被判不成立

2013年07月02日 10:31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6月25日,备受外界关注的沈阳消费者吴女士状告广药集团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的“口味维权案”在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做出宣判,法院以“口味变了无法判断”驳回了吴女士诉讼请求,认为“口味维权”不成立。

  沈阳消费者吴女士不久前发现王老吉凉茶的口感、味道与原来相比有差别,认为自己的知情权被侵犯,一纸诉状将广药王老吉告上法庭。6月21日,“口味维权”案在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开庭。6月25日,该案判决结果公布:消费者对口味变化的判断是一种主观认识,受外界诸多因素影响,厂家不应该承担责任。

  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出:“原告主张的口味、口感发生变化是原告自身对诉争食物(王老吉凉茶)的味觉认识与之前对同样食物的味觉回忆对比结果,实质是原告对食物的自身感官评价,评价结果会受到包括原告身体状况、心理状况、外部环境等许多食物之外因素的影响。这种结论是依赖于评价者个体的主观认识。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如将其作为食品经营者承担责任的依据,将使经营者责任承担标准极不确定,使经营者无法判断从事生产经营和市场交易的后果,据此结论要求经营者承担责任也极不公平。”

  此外,法院还认为原告没有明确证据证明诉争商品口味已经发生变化。“作为生产者被告王老吉公司要按其判断的市场消费者普遍认同的口味、口感生产产品。在没有证据证明存在被告主动实施了使产品口味变化的行为的情况下,不能认定诉争产品是与原同样产品发生口味变化的产品。”据此,法院对原告“因自身感觉诉争商品口味变化要求被告赔偿”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吴女士对法院的判决表示不认同,不服判决,“我对法院判决结果很不满意,广药王老吉侵犯了我的知情权,我会和律师商量下一步维权行动。”据吴女士表述,她在法院正式向她传达审判结果的前一天,在网站搜索中就无意看到了案件被法院驳回的新闻。按惯例,诉讼方应是第一时间知道审判结果,但吴女士还没有接到通知时,网上已对信息进行了披露,吴女士认为,此事必有蹊跷,甚至怀疑是被告方提前知道了诉讼结果并公之于众。

  针对目前网上有传言是加多宝在背后幕后操纵该事件的传闻,吴女士表示,纯属是无稽之谈。“我看到了这种报道,根本是胡扯,我维我的权,与加多宝有何关系。”(记者/赵兵辉)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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