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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教师1个月猥亵5名未满14岁女学生被判3年

2013年07月02日 10:32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一个月内先后对5名未满14周岁的女学生实施猥亵,江西抚州市临川区一乡镇小学教师杨某近日被临川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经查,2011年起,杨某在临川区某乡镇一小学担任教师。去年夏天,杨某在班级授课时,佯装将女学生叫至讲台辅导作业,却以讲台作遮挡,在教室公然对女生进行猥亵。在短短一个月内,杨某先后5次对5名女学生实施了猥亵行为,这5名女学生均为不满14周岁的儿童。(记者胡锦武)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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