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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盟:督促推动立法转变政府职能

2013年07月02日 11:08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广东省民盟在今年的省“两会”上称,政府职能转移,转出的多是“鸡肋”业务。昨日,笔者从省纪委的答复中获悉,广东会将转移职能纳入转变政府职能的内容,适时开展转变政府职能的立法。

  省民盟批评:政府职能转移无监督

  民盟广东省委会在今年的省“两会”上提交提案,建议在政府职能转移过程中加强监督。

  省民盟称,很多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同时扮演着事业单位的资产所有者、政策制定者、付费者、监管者等多重角色,政府多重角色之间存在严重利益冲突。

  “在政府职能转移过程中,由于对哪些职能需要转移给社会组织没有明确的界定和分类,导致职能转移范围是由政府在无监督情况下自由裁量。”省民盟称,广东各地方政府整理编辑职能转移及服务购买目录,完全依靠各职能部门自我申报,这种没有外部监督的做法无法防范各部门转出的职能多是“鸡肋”业务。

  省纪委答复:的确存在不明确事项

  对此,省纪委答复称,由社会组织自愿申请,经审核并公示,目前共有618个省本级社会组织获得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资质。但政府职能转移工作是一项全新的探索,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缺失,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很多不明确的事项。

  “缺少法制支撑是目前转移职能工作难以开展的重要原因之一。”省纪委表示赞同将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纳入立法工作,以便使转移职能工作在法治下有序地开展。考虑到转移职能工作较为单一,省纪委将督促推动有关单位将转移职能纳入转变政府职能的内容,适时开展转变政府职能的立法。

  据介绍,今年3月至4月,省纪委还会同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法制办等单位调研起草《广东省行政审批管理监督办法》,目前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正在广泛征求意见,确保行政审批事项实施工作置于有效监督之下。 (记者/雷辉 通讯员/张其明)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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