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维权竟贼喊捉贼 法院驳回一电表厂起诉
2013年07月02日 13:53 来源:解放日报 参与互动(0)
沪上一家电表厂起诉有关企业在企业名称、产品上不当使用其企业字号,构成不正当竞争。而事实是,这家电表厂对该字号同样无权使用。近日,浦东新区法院作出裁定驳回起诉,并对这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予以训诫。
去年10月,上海华立电表厂向浦东法院起诉,称公司是国内知名电表生产企业,在香港成立的上海华立仪器仪表有限公司恶意攀附“华立”字号,涉案电表产品混淆了市场,造成其重大经济损失,因此请求判令该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华立”字号并赔偿经济损失55万余元。
审理中法院发现,早在2006年,杭州的华立仪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曾起诉指控上海华立电表厂不正当竞争。杭州中院在2008年1月生效的判决中认定,“华立”品牌属于杭州华立集团。因此,上海华立电表厂的起诉不符合民事诉讼受理的条件,法院依法予以驳回。同时,由于上海华立电表厂不仅未履行已生效的法院判决,反而向法院起诉指控他人侵权,严重违背了民事诉讼应当遵循的诚实信用原则,法院对上海华立电表厂予以训诫。
【编辑: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