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丰县开“醉驾”课 法院当学员面审理10起酒驾
中新网徐州7月2日电 (李东艳 袁鹏)“醉驾入刑”两年多来,酒后驾驶的情况明显减少,但依然有人心怀侥幸而以身试法。为了更好地预防和减少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行为,7月2日,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在驾校为学员开设“醉驾”课,巡回审理10起“醉驾”案件,一审以危险驾驶罪分别判处李某等10名被告拘役一个月至三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不等。
2013年4月的一天中午,李某在家喝完白酒后,驾车行驶至某路口处时,遇到红灯。在等红灯时,李某不胜酒力趴在方向盘上睡着了。眼看着指示灯变绿了李某的车还毫无动静,执勤交警便上前查看,这才发现李某已经睡着。经血液酒精检测,李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63.6mg/100ml,远远超过醉酒驾车标准。另查明,其他9名被告人均系醉酒后驾驶轿车和二轮摩托车被交警现场查获,均已构成危险驾驶罪。10人中,血液酒精含量最少的为94.7mg/100ml,最多的高达248.5mg/100ml。
7月2日,由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丰县人民法院在驾校公开审理了这10起案件,并当庭进行集中宣判。10名被告人都当庭认罪,并对自己的醉驾行为追悔莫及。
江苏丰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谢福志介绍说,“醉驾入刑”两年多来,酒后驾驶的情况明显减少,但依然有人心怀侥幸而以身试法。此次在辖区驾校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对这10起“醉驾”案件进行集中审理、宣判,目的是为了通过巡回审理醉驾案件,让初学驾驶技术的人员从活生生的案例中汲取教训,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安全驾驶的观念,从根本上防止醉驾行为的出现,从而更好地预防和减少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行为,
此次庭审中,驾校的10余名教练和100多名学员旁听了庭审全过程。谈到以案释法的警示教育意义,驾校教练周师傅说,平时自己在教学时千叮咛万嘱咐,但总有学生不上心。这次庭审用近在身边的鲜活事例,生动的给学生上了一课,比自己说一百次都要有效果。
谈到这次庭审的收获,学员小王表示,亲身参与庭审,比单单看书本上的法律要生动形象的多,而且更在思想上得到了震撼。今后不仅要做到自己不酒后驾车,还要多警醒身边的人,同样做到安全驾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