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岁老翁诱奸10岁幼女 因年纪大轻判3年7个月
昨日,广东省仁化县法院向媒体通报,该院日前对77岁老翁谢得全(化名),诱奸精神发育迟滞幼女一案进行了一审宣判,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7个月。
老人10元哄住幼女
法院经审理查明,家住仁化县大桥镇某村77岁的谢得全,于2011年2月至2012年12月间,先后3次用金钱引诱的方法,对本村患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的10岁幼女小花(化名)实施奸淫。
2011年2月的某一天上午,小花想要钱买吃的,其母亲不给还打骂她,叫她去上学。小花哭着经过谢的房间窗户时,谢伸手出窗外给了小花10元钱,并对小花说:“我给你十块钱,放学后你来我房间,我和你睡觉,”小花收下钱后点头同意了。当天中午12时许,谢在其家中对小花进行了奸淫。
幼女父亲发现后选择沉默
同年11月一天的上午10时许,小花在街上玩耍时,谢将小花叫到家中给她10元钱,并说“钱不用还,你和我睡觉就可以了”,于是又对小花实施了奸淫。小花的叫痛声被其父亲听到,便在外面拍打谢的窗户叫谢开门,谢起床打开房门,求小花的爸爸原谅,并发誓不会再犯,小花的父亲选择了沉默。
去年12月16日10时许,谢在自家屋后空坪锯柴,小花经过,谢给她20元钱,将她带到他屋后的柴房,正准备对小花再次实施奸淫。此时,小花的奶奶从柴房门口经过,谢担心小花的奶奶叫人来抓他,于是终止了奸淫行为。
谢再次准备奸淫小花的行为,激怒了小花的父亲,于是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当即将谢得全抓获归案。
如实述罪且年龄大获轻判
粤北第三人民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结果显示:小花患轻度精神发育迟滞,被强奸时为无性自卫能力。
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被害人是一个患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无性自卫能力的幼女,谢得全明知其精神发育不全,以金钱引诱为手段,诱使被害人与其发生性关系,不管是否采用强迫手段,不管幼女是否同意,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
谢得全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应从重处罚。但鉴于谢得全能如实供述主要的犯罪事实,且属已满75周岁以上的人犯罪,可从轻处罚。遂依刑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