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男子垂涎一小学女生姿色 多次实施强奸获刑10年

2013年07月05日 11: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宁德7月5日电 (叶茂 曾鸣)男子垂涎一名未满14周岁的小学女生姿色,遂寻机在公厕等地多次对其实施奸淫。福建宁德市中院5日披露,蕉城区法院以强奸罪一审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0年。

  法院审理查明:小学女生小晴父母离异,跟随父亲赵某一起生活。46岁的男子陈某打工时认识赵某,并因此认识小晴,此后便垂涎小晴姿色。

  2012年5月,陈某在蕉城区三都镇城澳街上见小晴独自一人进入街边的公厕方便,遂趁周边无人之机,闯进女厕所对小晴强行实施了奸淫。

  同年6月,陈某于城澳街上见小晴独自一人在玩耍,便将小晴骗至城澳礼堂旁的香蕉树旁,将其摁倒后,强行对小晴实施了奸淫。

  同年7月31日,陈某再次窜入小晴家中,趁小晴独自在房间睡觉时,将小晴裤子脱掉,强行对其实施了奸淫。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多次奸淫未满14周岁的幼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认定情节恶劣。案发后,陈某认罪态度较好,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做出上述判决,并已发生法律效力。(完)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