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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员因琐事记恨砍杀同事 行凶后站尸体旁发呆

2013年07月05日 13:00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因琐事记恨 女保洁员杀同事

  57岁的保洁员朱红青因工作琐事对同事李某怀恨在心,并最终用菜刀将李某砍死在宿舍内。记者昨天从市一中院获悉,朱红青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检方指控,朱红青因琐事与李某产生矛盾遂起意杀人,2012年7月27日21时许,朱红青在海淀区中关村南四街某社区的平房内,持菜刀砍击李某(女,殁年49岁)头面部及颈部等处数十刀,并持菜刀砍击前来劝阻的同事头部、臂部等处数刀。李某因重度颅脑损伤合并急性大失血死亡,而另一位被砍伤的同事则被鉴定为轻伤。

  案件开庭时,朱红青多次强调自己并不想杀人,只是保洁员工资不高,大家都想靠加班多挣点钱,而同事李某认为朱红青的到来减少了加班机会,所以平日对其多加责难。在陈述双方平日的矛盾时,朱红青反复强调日常的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以至于法官不得不多次打断其陈述,让其挑重点说。朱红青告诉法官,李某平日经常骂她,她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在忍耐,直到事发当天晚上,她心想,“李某老欺负我,干脆弄死她算了”。

  于是,2012年7月27日晚上,朱红青等同宿舍的同事都睡下后,拿起屋内平日做饭用的菜刀走到李某床前,径直用菜刀朝李某头上砍去。李某的惨叫声惊醒了宿舍内的其他同事,一位同事起身后看到朱红青拿刀砍李某,随即进行劝阻,朱红青又将这名同事砍伤。李某趁此机会跑出宿舍,而朱红青也追了出去,最终将李某砍倒在小区的楼道内。

  行凶后,朱红青没有跑开,而是拿着刀站在李某的尸体旁发呆,直到民警赶到后将其带走。(记者 何欣)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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