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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女子偷渡入境 语言不通沦为失足女被遣返

2013年07月05日 13: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柳州7月5日电(唐昭平 李凯志)广西柳州警方5日通报,一名外籍女子偷渡进入我国境内,因语言不通无特长找不到工作,后沦为失足女子,在柳州市柳江县一宾馆卖淫时被警方查获,警方7月4日将其遣送出境。

  据警方介绍,今年5月21日上午,广西柳州市柳江县警方对辖区内一宾馆实施治安检查时,在宾馆的房间内查获一对正在实施卖淫嫖娼的男女,民警发现实施卖淫的女子语言不通、疑似外国人。

  民警在柳州市外事部门的大力协助下,查清了该女子名叫麻某,现年17岁,初中文化,系与我国交界的某国人氏。

  为了保障麻某的人身权利,公安机关依法为麻某请翻译。在翻译的帮助下,麻某陈述称,自己在国内时听说在中国务工的工资比国内高出数倍,于是萌生了到中国务工的念头。麻某先是依据法律规定,向其国家的中国大使馆申请入境,因其条件未达到要求被拒绝。

  随后麻某找到其国家的非法组织进行偷渡。5月5日,麻某在未携带任何有效出入证件的情况下,偷渡到中国云南省境内,并先后流窜到云南、广西南宁等地找工作,因为其未携带任何有效的出入境证件,且无一技之长,用人单位都不愿意接纳。

  事后,麻某流窜到柳州市,认识了容留妇女卖淫的违法人员,走向卖淫的违法道路。5月21日上午,麻某窜到柳江县一宾馆内卖淫时,被民警当场查获。

  柳江县警方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麻某进行了拘留审查,麻某承认自己卖淫和非法入境的事实。

  7月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柳州警方将麻某遣送出境。当天与麻某一同被遣送回国的,还有柳州市警方抓获的另外一名外籍失足女。

  据悉,这是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7月1日实施以来,柳州市公安部门遣送出境的首批外籍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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