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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80后国企人员挪用公款2588万炒期货被捕

2013年07月05日 16:00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国企经理伙同下属挪用2500多万元公款后“经常夜里三四点都睡不着觉”,终于不堪重压自首了。昨日上午,广州市中院通过金羊网,全程直播了这两人涉嫌挪用公款案的庭审。

  挪用2588万元炒期货

  根据指控,2011年到2012年期间,陈烁城利用担任中化物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公司”)广州分公司业务一部经理的职务便利,指使下属余世峰私自变卖公司价值1418万余元的货物,将货款挪用于个人的期货投资并亏损,不能归还上述款项。

  另外在2012年初,陈烁城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广州市粤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没有真实货物的情况下,斡旋第三方公司与中化公司广州分公司签订虚假供货合同,以达到向中化公司借款的目的。

  后来,中化公司广州分公司通过第三方公司,支付给广州市粤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货款共1170万余元。陈烁城将该货款用于投资期货并亏损,不能归还上述款项。

  检方认为,陈烁城、余世峰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不退还,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鉴于两人有自首情节,建议从轻或减轻处罚。

  80后供述“想赌一把”

  当被告人陈烁城、余世峰被带入法庭时,这两名2006年大学毕业、都带着黑框眼镜的“80后”年轻人,不约而同地向旁听席上的家人望去。

  “迫于压力,决定赌一把”,这是陈烁城辩称的犯罪源头。他在供述中说,2010年6月,由他负责的一单业务出了大问题,当支付2000多万元的预付款后,对方只提供了800多万元的货物便因资不抵债倒闭了,由此欠下中化公司广州分公司1200多万元的债务。

  陈烁城说自己决定赌一把,“要自己筹钱把这单业务的亏损扛下来。”他辩称,为此采取了指控中所说的行动。

  “夜里三四点睡不着觉”

  辩护律师认为,检方对陈烁城的罪名认定有误。中化公司并非纯国有企业,陈烁城是中化公司广州分公司的聘用制员工,并非国家工作人员,陈的行为应认定为民事借贷关系,不是挪用公款罪。

  另一位辩护律师还现场向法庭提交中化公司企业章程,用以证明该公司是一家由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公司,并非国有企业,因此认为余世峰不属国家工作人员,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自从做了盗卖公司货物的行为以后,内心一直存有深深的歉意,经常夜里三四点钟睡不着觉。当压力积累到临近崩溃边缘时,我选择到检察院自首。”法庭最后陈述时,陈烁城说,感觉很对不起家人,希望其经历能给其他像自己一样出身贫寒的年轻人一个教训。

  该案没有当庭宣判。(记者董柳、实习生王骏、通讯员马伟锋)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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