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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关“老赖”欠债不还被韩国投资商起诉

2013年07月05日 19:5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韶关7月5日电 (李凌 汪次安 罗定海)广东韶关乐昌市某房地产公司向建设银行借款不还,该银行金融不良债权经过多次合法转让,最终到了韩国某投资商手上。由于迟迟收不回欠款,韩国投资商遂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进行追偿。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5日通报,一审判令该房地产公司偿还韩国投资商借款本金人民币404000元。

  1997年3月12日,乐昌建行与乐昌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公司向乐昌建行借款人民币50万元,借款期限1年,该公司用3间铺面和所有报建资料作抵押。合同签订后,乐昌建行依约向该公司发放贷款50万元,但是双方未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抵押权没有依法设立。

  借款期限届满后,该公司仅偿还部分借款,尚欠借款本金404000元及利息。乐昌建行连续向该公司发出多份《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该公司均在回执上予以盖章确认,但就是不履行还款义务,成为“老赖”。

  2004年6月28日,乐昌建行将“老赖”的贷款债权转让给信×公司,半年后,信×公司因未能收回款项,于是又将债权转让给东×公司。兜兜转转,这笔赖了十几年的账最终于2009年被转让给了韩国某投资商。取得债权的韩国某投资商同样无法收回欠款,无奈只得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浈江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由于当事人没有约定解决争议所适用的法律,而合同签订地、履行地均在中国内地,因此根据法律规定该案应适用中国内地法律;韩国某投资商受让债权已经中国相关部门批准、备案,债权转让行为合法有效,因此,法院对韩国某投资商要求乐昌某房地产公司偿还借款,予以支持,遂依法判令乐昌某房地产公司偿还欠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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