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假冒空气治理产品 老板涉罪辩称非个人行为
参与互动(0)生产假冒空气治理产品 公司老总涉罪辩称非个人行为
男子王伟代理销售空气净化产品合约期满后,假冒原销售产品商标继续销售同类产品,影响原品牌市场占有率。昨天上午,王伟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在朝阳法院出庭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王伟未经商标持有人许可,生产销售假冒“天下无贼”、“治理宝”品牌的空气治理产品。公安机关于2011年9月25日在朝阳区百环家园库房起获大量标识为“天下无贼”、“治理宝”的空气治理产品。经鉴定,上述产品均系假冒,价值361200元。
庭审中王伟供述,他是北京中鸿安泰科技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盛华中兴公司的股东,负责两个公司的实际经营,这两个公司都经营空气治理产品。2006年中鸿安泰和纳美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合同,由中鸿安泰负责纳美公司“天下无贼”品牌空气治理产品的销售。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但是公司还有存货,于是便找印刷厂印了“天下无贼”的商标,销售剩余产品。2011年,王伟决定由中鸿安泰公司仿制空气治理产品,贴“天下无贼”的商标。
王伟辩称,该案系公司行为而非其个人行为。
由于没有货物销售具体记录,所以王伟对公诉机关指控案值36万余元不认可,实际的价值应为鉴定数额的三分之一都不到。因为“天下无贼”套装除了产品之外,还包括人工费、检测费等费用,这些费用应当扣除。故对侵权的行为认可,对指控的罪名也认可,但是对指控的数额不予认可。
法院未当庭宣判。(记者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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