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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版“许霆”捡拾银行卡取款 被判1年4个月

2013年07月10日 11: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温州7月10日电 (记者 张茵 通讯员文轩)记者今日从温州文成法院获悉,日前,以驾驶三轮车载人为业的被告人赵某,因一时贪念捡拾信用卡并取款,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不仅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缓刑1年6个月,还要将取出的20000元要归还,同时还被罚20000元。

  去年12月,搭乘赵某三轮车的王先生下车时遗落一张银行卡,于是,赵某便捡了回来,并发现这张银行卡背面还写有一串数字。

  当晚10点,赵某抱着试一试的心态,用卡上的数字取款,分12次,共取出20000元。因为20000元已达当日银行卡取款限额,所以在当晚24点后,赵某又去取钱,此时卡一放进去,便被取款机吞取,显示此卡已挂失。

  原来,在赵某第一次取钱的时候,王先生的手机就收到了银行卡被取款的短信通知,本来准备第二天去挂失的王先生当即便进行了电话挂失,并到公安机关报了案。公安机关通过查看取款录像,锁定了被告人王某,于当月19日将其抓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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