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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河道垂钓溺亡 家属诉当地水务部门索赔近百万

2013年07月11日 13:34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钓鱼溺水亡 家属索赔近百万

  去年秋天,陈某和李某在怀柔一河道垂钓时,不慎滑入水中溺亡。为此,两死者家属将当地的水务部门告上法院,索赔近百万元。昨日本案在怀柔法院开庭审理,当庭未宣判。

  两死者家属诉称,去年秋天,陈某与李某等四人开车到怀柔游玩,路过一河道时,见很多人在此垂钓,便下车也想试一把,陈某和李某不慎滑入水中。陈某被同行人员救上岸,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某经多次打捞才被拖上岸,也没了呼吸。警方认定二人为非正常死亡。陈某和李某家属认为,事发河段水深达四米多,离居民区较近,水务部门作为事发河道的管理者,具有设立警示牌等安全保障义务,故应对陈某和李某的死亡承担主要责任,要求水务部门赔偿近百万元。

  被告水务部门表示,依据我国水利部与《水政法》等规定,河道主管部门没有设立防止他人落水标示的义务。只要不存在损坏堤防等行为,被告就没有义务管理。另外,事发河道属泄洪区,本就是危险区域,保证安全是基本常识,故不同意赔偿。本案当庭未宣判。(记者 李庭煊)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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