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强奸案发案量居高不下 熟人强奸案大增
近年来,深圳市宝安区强奸案发案量居高不下,且发生在熟人间的强奸案大增。
据该区人民检察院今天向记者通报的数据显示,2010年至今年5月份,该检察院共受理审查批捕强奸案882件,受理审查起诉强奸案697件,但其中不捕113件,不诉36件,不捕不诉数量呈增长趋势,而这大多是被害人自身原因造成案件难以认定造成的。
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陈剑桥指出,当前,近年来的强奸案绝大部分双方当事人在案发前已认识,即所谓的非典型“熟人强奸”,以该检察院2012年受理审查起诉的强奸案为例,当年共受理此类案件225件,其中双方当事人不认识的只有18件,约占当年全部强奸案件的8%。
陈剑桥认为办理强奸案现存的困难是:被害人与嫌疑人关系密切、案发时被害人无明显求救反抗、案发后被害人不及时逃离、报案后被害人翻证等,强奸案件受其本身特点的制约,或缺乏目击证人,或案发的场所私密,极少有监控录像能记录案发的过程,取证相当困难,公安机关收集到的直接证据往往只有被害人陈述和犯罪嫌疑人供述与辩解,在犯罪嫌疑人拒不承认实施强奸的情况下,证实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直接证据就只有被害人陈述,而很多强奸案中的被害人上述行为给司法人员的判断增加了难度。
记者在采访中,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一线办案检察官为女性预防被性侵提出忠告,有效警示女性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切实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要有防范性侵害的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警觉性,与男子交往要注意分寸,如不要玩爱暧昧,尽量不要与男性一起谈论涉及色情的笑话、段子。
检察官强调,在可能发生性侵害案件中女方应注意:当男方表现出有不良企图的迹象时,一定要明确表示拒绝,而且态度要坚决,防止给对方错误信号。有的被害人就是因为拒绝不坚决,被嫌疑人认为是出于羞涩,最终导致遭受性侵。此外,在可能的情况下,采取适当的自救措施,如求救、反抗、逃跑等。如果不幸遭到性侵,要注意保存证据,并及时报案。不少被害女性被强奸后,急于清洗自己的下体和内衣,有的甚至把被嫌疑人撕破的衣物丢弃,给警方取证带来很大困难。另有不少被害女性,由于觉得丢人,不但不愿意报案,甚至不愿意跟自己的亲人提及,这也给破案、定罪带来很大困难。(记者 游春亮 通讯员 何文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