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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卖掉亲生儿子 后悔想要回无果后报警求助

2013年07月15日 18:04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一女子怀孕后不想要孩子,在孩子生出后竟然将其卖掉,近日,七星公安分局仅用一昼夜时间便成功侦破了这起拐卖儿童案,将被拐卖到异地的男婴快速追回,促其家人团聚,并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

  亲生母亲转让婴儿

  7月7日,一名中年女子来到七星分局第四责任区刑侦大队值班室报案,称其出生不久的儿子被人带走,去向不明,现要求警方为其寻找儿子下落。

  然而经过民警仔细询问,情况出乎大家的意外,原来前来报案的女子姓莫,桂林市人,曾与前夫育有一子,后离婚,又与一外地男子成婚。今年3月份,莫某在同小区的女子黄某的陪同下去医院作孕检,因种种原因,莫某不想要腹中胎儿,但医生表示孩子还有两个月就要出生了,现在做手术将孩子拿掉对身体不好,而且手术有一定风险,就建议不要做手术。

  言者无意,听者有心,黄某听到后,就对莫某说有熟人想要收养小孩,于是两人达成口头协议。5月中旬,莫某在外地医院产下一名男婴。5月底,莫某母子回到桂林,就将男婴托放在黄某家中,两天后,黄某称收养孩子的夫妻将来桂林领人,莫某欲见对方一面,但被拒绝,莫某提出要30000元的营养辛苦费,黄某从中周旋,说对方只愿意给25000元钱,同时要求莫某支付她那两天照看孩子的辛苦费300元钱,并要求莫某写下一份收受24700元钱同意转让孩子的保证书。

  母性回归 索要无果报警

  不过后来,亲友知道莫某将孩子“卖”给别人后,纷纷指责,并要她将孩子找回来。接下来的日子,莫某在亲友的责问下,心生悔意,先后多次向黄某追问小孩的下落,想要赎回儿子。黄某称小孩已经送出国,若要赎回孩子,则按保证书上所写的赔偿10万元人民币。无可奈何之下,莫某向七星分局报案。鉴于案情特殊,七星分局迅速组织精干力量破案。

  侦查员根据获得的线索,7日晚上9时许在黄某家楼下蹲守,10时左右,正回家开门的黄某被早已埋伏在此的侦查员抓获。

  经审讯,黄某对其转卖莫某儿子一事供认不讳,当侦查员追问婴儿现在的下落时,黄某先是说孩子已出国,后又说在南宁。侦查员连夜作进一步侦查,发现黄某的供述纯属子虚乌有,倒是查到嫌犯黄某与田东县某些人有联系的蛛丝马迹。当侦查员提到田东某人时,黄某明白了,纸是包不住火的,如实供述了自己将男婴卖给了其远在田东县的姐姐的朋友,这时已是8日凌晨3点多钟了。侦查员立即与田东方面取得联系,收养男婴的夫妻意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主动于8日晚上8时左右将婴儿完好无损地送到七星公安分局。

  送还婴儿时,该夫妻拿出了一张署有莫某收受30000元钱的保证书,但莫某说只得了25000元钱。黄某不得已道出了实情:原来嫌犯黄某从婴儿收养方实领取30000元钱,而只给莫某25000元钱,擅自侵吞了5000元钱,为掩盖这5000元钱,黄某就以莫某的名义假造了一份保证书给婴儿的收养方。当天,莫某退还了25000元钱,从警方手中接过失而复得的儿子,留下了悔恨的泪水。日前黄某因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罪被七星警方刑事拘留。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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