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持火药枪威胁他人遭夺枪 一怒之下报警被拘
参与互动(0)近日,宜宾临港公安分局查获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件,抓获王某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其中王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尚在进一步审查中。
闲着没事 三人深夜持枪打猎
7月6日晚9时许,同为沙坪镇海滨村的王某某、江某某、孙某某三人趁着夜晚凉爽气候,邀约分别持一把火药枪到附近山上打猎,在收获一支兔子后,三人便到村民王某华的家中进行加工并饮酒庆贺。随后,三人在共饮1斤多白酒后,又趁着酒兴到附近水库烧鱼。
因小事起纠纷 拿枪威胁
在到达某水库烧鱼期间,江某某叫王某某下河帮助烧鱼,但王某某以水太冷为由拒绝下水库帮忙,由此又方发生争执。在抓扯过程中,王某某将随身携带的火药枪对江某某进行威胁,并声称早就看不惯江某某,扬言要杀死他,幸好在孙某某等人的劝说下,及时将火药枪抢回,才避免一起重大伤亡案件的发生。
向派出所报案 自投罗网
7月7日凌晨3时许,江某某将王某某火药枪抢走后,王某某心中想着很是怨气,便独自到沙坪派出所报案。通过公安机关及时处警,分别传唤当晚在场人经审问后,三人对持火药枪事实供认不讳。随后,公安机关又分别在江某某、孙某某家中收缴一把火药枪及少量黑火药、铁砂子。
涉嫌非法持枪罪 从重处罚
经公安机关调查后,发现王某某不仅非法持有、私藏枪支,还在酒后用枪支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且情节较重。目前,公安机关已将王某某刑事拘留,另两名同伙现被依法取保候审。
警方提示: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希望广大群众主动上交非法持有枪支或积极举报非法持枪人员。(叶藤 记者 易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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