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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电梯企业诉监管部门不作为 称儿子告老子很无奈

2013年07月16日 15: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珠海7月16日电 (记者 索有为)澳门独资企业——三洋电梯(珠海)有限公司日前将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告上了法庭,诉状直指珠海质监局行政不作为。三洋电梯(珠海)公司总经理林邵雄16日表示,告主管部门等于是儿子告老子,但实属无奈之举。

  林邵雄称,去年该公司在安装一台电梯时多次向珠海质监局负责检测的机构申请监督电梯安装,但迟迟未见回音,公司因为合同期临近,不得不进行安装,但珠海质监局却以未经监督检验为由罚款5万元。

  “中国目前现行的电梯行业监管法规要求,安装电梯时需要告知监管部门,没有任何地方说怎么监检,而我们已经尽到了告知的义务。珠海质监局是要求我们必须去监检,5个工作日答复。我们等了5天后一直没有收到回音。遂后就开始安装。”

  林邵雄表示,由于公司与企业签订的安装合同快到期了,就于8月14日安装电梯,并在安装当天再次通过电话强求特种设备检测院派人到现场监督检验,该院同意了但没派人到场。“过了很久,他们说我们没有进行安装的监检,作为我们怎么可能没有检验,我们的钥匙也没给业主,现场正在安装另外一台电梯,我们也不可能交付他们使用。但他们要罚我们5万。被告行政不作为,反而把责任都推给企业。”林邵雄说。

  三洋电梯的诉状称,直至2012年11月29日,距申请报装电梯过去近3个月,珠海市质监局到现场,以企业在安装电梯时,未经检测机构监检为由,查封了电梯,并在2013年3月作出了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对于电梯公司的起诉,珠海市质监局称,处罚认定事实清楚、不存在问题,三洋电梯反映的是检测部门———珠海市特种设备检测院不作为,没有给企业监督检测,那是电梯厂与特种设备检测院之间的纠纷。珠海市特种设备检测院自2011年就已改革,隶属于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院,与珠海市质监局没有关系。

  珠海特种设备检测院回应称,企业部分说法并不属实,去年8月收到企业申请后,该部门当月就派人到过现场。

  三洋电梯(珠海)有限公司同时表示,珠海市特种设备检测院一直在珠海市质监局大楼营业,业界一直认为二者是一家。该公司总经理林邵雄还透露,在珠海检测一台新电梯要2000多元,在中国每年有8个亿以上的新电梯检测费,另外还有定期检测费,该公司每年支付的检测费用就几百万。但是电梯出事故之后,检测部门又不承担电梯安全责任。

  林邵雄说:“我就是想告他们不作为,等于是儿子告老子了。我被逼无奈啊,反正现在是个讲理的时代,这5万块我得生产多少台电梯才能赚回来啊。”

  据悉,该案将于7月23日在珠海市香洲区法院开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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