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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庐江科技局原局长受贿101万获刑11年

2013年07月17日 08:49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0)

  昨日,记者从合肥市蜀山区法院获悉,庐江县科技局原局长罗某某受贿101万元,一审获刑11年。

  罗某某今年49岁。自2000年12月25日起,他历任庐江县黄屯乡党委书记、庐江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兼县政府办副主任、综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经济委员会(中小企业发展局)党委书记、县科技局局长、党组书记。

  罗某某在任庐江县黄屯乡党委书记期间,刘某某通过其介绍、引荐,承包经营了该乡乡办企业龙潭冲铜矿。之后,罗某某又多次帮助刘某某协调龙潭冲铜矿环境污染、运输车辆损毁道路导致的矿群关系等问题。 2003年4月,罗某某调离黄屯乡任职后,多次以急需用钱为由,向刘某某“借款”77万元。

  2004年10月,罗某某在庐江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任职期间,代表该管委会与王某某签订了《五里安置楼宅基地降方协议》。王某某两次送给罗某某4万元。

  2007年12月,时任庐江县县委办副主任的罗某某,在负责联系县委办招商企业万奇水性漆公司股权转让一事时,张某为受让该公司股权找到罗某某,希望其帮忙。罗答应并受贿20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罗某某构成受贿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追缴罗某某的犯罪所得,在案的101万元由查扣机关上缴国库。 (安徽商报 胡亮、周典云、吴梦霜、李进)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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