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网帖指“猥亵” 教师怒告网站
参与互动(0)去年8月,网络上一则《深圳第二高级中学老师吴××猥亵多名高三女生》的帖子被传得沸沸扬扬,当事教师吴永胜很快发表声明,称这是污蔑和诽谤,并已报警。此后,吴永胜认为发帖网站构成名誉侵权,告上法庭讨说法。福田法院一审判网站侵权赔偿1.1万元,昨日,该案在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
教师被指“猥亵多名女生”
去年8月,网络上出现一则《深圳第二高级中学老师吴××猥亵多名高三女生》的帖子,发帖人以“被侵害”女生口吻,自称是深圳市第二高级中学毕业学生,现将读大三,历史老师吴××在其高三时期任教,在办公室以答疑为名,用手对其敏感地带进行多次猥亵“蹂躏”,而且吴××在担任两届高中三年级历史老师期间,利用工作之便采取诱引、威胁和恐吓等手段,两年内对多名女学生强行进行猥亵或发生性关系,学校领导也进行包庇。
经过网友微博转载,这则报料传播得更广。针对社会上层出不穷出现的教师猥亵学生案,不少网友将信将疑,同时也表示要求真相。
至今未出现“受害者”
当时也有网友指出,此案存在很大疑点,帖子中称有13名女同学被猥亵,有两名被强奸,为何没有受害人报案?“那么多学生受害,家长难道一个都不出来?”
而后,南山警方也介入调查,但吴永胜出示了女生的示爱短信等证据,最后公安机关也认为不存在猥亵事件。警方认为,“这个女生已经成年,当晚即使发生性关系是自愿还是被胁迫,派出所也会有定论,如果有网帖上十几个女生被猥亵,这个老师还能在上班吗?现在一个证据都没有。”
据记者了解,事情已经过去将近一年,至今南山警方都没有收到任何此案的“被害人”报案,学校也没有收到任何家长或学生对吴永胜的举报。
状告网站侵权索赔10万
吴永胜认为,作为网站经营者,没有对帖子内容进行任何审核的情况下,就允许他人在其平台上发表严重不实的帖子,导致其人格无端受到侮辱、诽谤,应承担法律责任。
为此,吴永胜以名誉侵权为由,将多家网站告上法庭,深圳市鹏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讯公司”)便是其中之一。吴永胜要求鹏讯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在网站上向其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并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并承担公证费、复印费、副本费2420元。
此案一审开庭时,鹏讯公司并未到庭应诉。
法院遂作出一审判决:鹏讯公司删除侵害吴永胜民事权益的网帖,并在侵权网站栏目置顶位置向吴永胜公开致歉7天,赔偿吴永胜经济损失1000元、精神损失费1万元。
网站提起上诉二审有望调解
鹏讯公司不服,向市中院提起上诉。昨日,此案二审开庭时,双方均由代理律师出庭应诉。
鹏讯公司的代理律师表示,网站每天都有海量的发帖内容,管理者不可能一一进行核实。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该公司已经和注册用户采用协议的方式,告知其不可发布带有侵权内容的信息,因此全部法律责任应由发帖者“锋锋”承担。
庭后,法官主持了调解,双方达成初步意向:鹏讯公司向吴永胜赔偿5000元,并在其网站上致歉。鹏讯公司的代理律师表示,尚需征求公司负责人意见,因此双方当庭没有签署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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