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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私自购买炸药打地基 不知触犯法律受罚

2013年07月19日 15:09 来源:福建日报 参与互动(0)

  私自购买炸药,却浑然不知已触犯法律。近日,宁德市蕉城区三都镇坪岗村村民张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近期,宁德三都派出所民警在走村入户中发现坪岗村一处地基有被炸药炸过的痕迹。经侦查,该村村民张某有违法嫌疑。在民警的劝说下,张某主动到派出所投案,并上缴了50克黑火药、50米电线等剩余爆破物品。据张某供述,因自家宅基地上的乱石无法在短时间内人工清除,便在无爆破资质和未办理购买、使用、储存爆炸物许可手续的情况下,私自购买黑火药、雷管用于打地基,岂料因此触犯法律。(汤清)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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