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男子两次贩毒获刑 不思悔改第三次站上法庭
2013年07月19日 15:26 来源:中国甘肃网 参与互动(0)
7月18日,年近60岁的男子宋某因涉嫌贩卖毒品再次站在兰州中院的被告席上。据了解,宋某曾因贩卖毒品罪两次获刑,该案将择期宣判。
2012年12月27日18时许,宋某与张某在兰州市城关区临夏路交易毒品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民警从其身上查获50.2克的毒品海洛因一包。另查明,1997年4月23日,宋某因贩卖毒品罪,被武威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2007年4月30日刑满释放;2010年7月19日,宋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城关区法院判处两年六个月徒刑,2012年5月15日刑满释放后一直在工地打工为生。据宋某供述,张某是其与朋友在一次吃饭时认识的,张某知道自己曾因贩卖毒品罪被判过刑,后以为其母亲治病为由多次打电话请求其帮忙带“药”,随后其在东乡籍人员马某处以每克450元购买毒品50克,并商议待与张某交易后再将钱款交予马某。兰州晨报 (记者 赵野 实习生 周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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