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酒驾追尾电动车致一女子受伤 谎称弟弟开车
万宁交警一夜查处2起醉驾案
一女子涉嫌醉驾被刑拘
7月19日晚,万宁市交警大队一夜查处2起醉酒驾驶案件:一男子酒驾肇事,为逃避责任谎称弟弟开车;另一女子涉嫌醉酒驾驶,成为万宁女子醉驾第二人。2起酒驾案当事人已被依法刑拘。
大哥酒驾肇事谎称弟弟开车
7月19日晚,万宁市万城镇人民西路与建设路十字路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面包车追尾一辆电动车,致使一名女子受伤。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陈某继为逃避法律责任谎称是弟弟陈某承开车。
7月19日下午7时许,陈某继驾驶琼C86799号牌五菱面包车,准备回万宁市礼纪镇石梅村老家,弟弟陈某承坐在面包车的后排座位上,途经万宁市人民西路与建设路十字路口处时,追尾撞到了一辆正在前方行驶的电动车,致使骑电动车的中年妇女摔伤。
事故发生后,万宁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民警将陈某继带回调查,经酒精乙醇测定95.2mg/100ml。但陈某继为逃避法律责任谎称是弟弟开车,万宁交警没有放过任何线索,经向最先到达现场的巡控大队民警了解和走访群众,最终确定是陈某继醉酒驾驶。目前,陈某继已被依法刑拘。
她成为万宁女子醉驾第二人
7月19日晚,万宁市新中农场场部老李饭店前路段发生一起2部小轿车相向碰撞的交通事故,一名叫赵某芬的女子涉嫌醉酒驾驶被刑事拘留,成为万宁女性醉驾第二人。
7月19日晚6时许,赵某芬驾驶琼A9VZ98号牌三菱牌小轿车,途经新中农场场部老李饭店前路段处时,与一辆对向行驶的黑色琼AF0665号牌小轿车发生碰撞,因赔偿问题谈不妥后报警110,万宁市交警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发现该女子满身酒气,遂带回交警大队调查。经抽血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95.2mg/100ml,属醉酒驾驶 ,当事人赵某芬,女,38岁,汉族,已婚,中专文化程度,户籍四川省平武县龙安镇大坪村四组,现住万宁市国营新中农场。 赵某芬涉嫌醉酒驾驶被警方刑事拘留,成为万宁女性醉驾第二人。(□记者 廖自如 通讯员 曾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