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花30元嫖娼财物被偷价值8000 报警抓嫌犯
2013年07月22日 15:45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0)
重庆籍男子孙某花了30元嫖娼,行事后却发现财物被盗,价值8000元。孙某心有不甘,守株待兔2天等待对方出现并报警。昨日,女子郑某因涉嫌盗窃和卖淫被泉州晋江警方刑拘,孙某因嫖娼被处行政拘留。
7月19日16时许,孙某路过晋江青阳莲屿中堡某出租房时,24岁的四川籍女子郑某站街拉孙某嫖娼。郑某提出嫖资30元,孙某爽快地答应了。出租房没有门,放着床,只用一张帘子遮着,孙某没有在意,完事后离开。回到家后,孙某才发现自己在该出租房里被盗走一枚金戒指及现金若干,财物总价值约8000元。孙某越想越不甘心,就守株待兔等着郑某出现。
昨日上午9时,晋江青阳派出所民警根据孙某现场指认,将郑某抓获。经审讯,郑某交代了犯罪事实。原来,郑某是一卖淫女,通过与同伙“小涛”合伙赚钱。郑某站街拉嫖,在出租房卖淫嫖娼过程中,嫖客会把自己的衣物放在床头或床尾,“小涛”趁嫖客亢奋时潜入偷走财物。“由于嫖客自己涉嫌嫖娼,一般都不敢报警,只能吃哑巴亏。”郑某说,他们就是抓住嫖客的这种心理,才敢如此肆无忌惮地作案。(东南早报 记者 吴水保 通讯员 王桂林 曹茂森)
【编辑:王永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