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子冒充“星光大道”发布“中奖”信息诈骗
2013年07月24日 14:20 来源:海南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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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互动(0)24岁的万宁男子蔡某浪,伙同他人在互联网上发布“星光大道”的中奖信息实施诈骗,短时间内骗得多名受害人3万多元。近日,海口美兰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蔡某浪有期徒刑2年4个月,判处黄某兴有期徒刑1年8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5月,蔡某浪伙同黄某兴(儋州人)、梁某文(在逃)合谋在互联网上实施诈骗。三人租下海口海甸岛得利路得利新村一房子,准备了电脑、手机、开户名为“赖朝佳”和“黄步蔚”等名字的一批银行卡等作案工具。随后,几人在互联网上的百度贴吧、新浪微博等网页发布虚假的打折机票订购、“星光大道”中奖等信息,骗得受害人游某26689元,另两人2900元及600余元。
海口美兰区法院审理认为,蔡某浪、黄某兴等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骗取他人共计30829.82元,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故以诈骗罪判处蔡某浪有期徒刑2年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黄某兴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记者 刘凡静 通讯员 刘英杰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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