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两村民因行政复议申请未被受理状告省政府
参与互动(0)昨日上午,一宗特殊的“民告官”案在广州市中院开庭。冼村两位村民因其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未被受理,遂将复议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告上法庭。
在诉状中,卢某深、冼某伦表示,今年3月12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作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书》,他们从答复书中获悉,经广州市政府批准,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于2003年10月14日作出《建设用地批准书》,将天河区珠江新城B2-9地块批给天河区冼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使用,而该地块原为冼村的留用地。
两人表示,涉案地块是冼村股份联社的自留地,属于村集体所有,但却在部分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由村干部卖给了开发商使用,侵犯了大部分村民的利益。
他们认为,广州市政府对冼村留用地的用地批准违法,侵害了其合法权益,于2013年5月12日向广东省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后经补正材料,广东省政府于5月24日作出《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认为与两位村民没有利害关系。
由于认为广东省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决定违法,侵害了其合法权益,卢某深、冼某伦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省政府撤销此前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书,并限期受理。
冼村拆迁工程长期备受社会关注。案件昨天在广州市中院开庭时,数百冼村村民到场旁听,仓边路上的交通一度受阻,须特警到场维持秩序。
被告广东省政府的代理人昨日答辩时,基本维持了省政府之前在不予受理决定书中的意见,认为决定书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
省政府的代理人认为,依照法律法规,当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时,应当对该行政复议申请予以受理,但两村民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
该案于昨日10时30分宣布开庭,至11时25分结束,随后法官宣布休庭。记者董柳、实习生王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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