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借“谈生意”下药抢劫 6名团伙成员东莞受刑

2013年07月25日 10:5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东莞7月25日电(李映民 安致标 王创辉)陶某峰自称是老板,约李某出来吃饭谈生意,趁李某不注意,在酒菜里“加料”把李某迷晕,随后开赌局抢光李某身上的现金和银行卡里的钱。记者今天从广东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对一起迷药抢劫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决被告人陶某峰等6人有期徒刑2年到14年不等。

  2011年6月,在东莞某数控机器公司工作的李某接到一名自称“刘先生”的男子的电话,称有生意介绍给李某做,并约李某出来见面谈细节。见生意上门,李某刚开始也没起疑心,立马按照客户的要求前往指定地点赴约。当天11时左右,李某来到东城桑园约见“刘先生”等人。

  “刘先生”跟李某见面后,说先去吃饭,跟客户吃饭谈生意本是一件家常的事,李某并未多想。但饭后不久,李某便开始感觉头晕,意识变得模模糊糊的。而恰好在此时,“刘先生”又提议打打麻将再聊聊。为了不得罪客户,李某只好勉强答应。

  在迷迷糊糊中,李某先是输光了身上的所有现金,后又为筹集赌资,“刘先生”主动提出陪李某到附近银行取钱。直到当晚7点左右,“刘先生”等人才开车把神志不清的李某送回家。

  第二天早上,李某发现自己身上的银行卡被盗,卡内存款被盗取31800元,“刘先生”等人也消失的无影无踪。李某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下迷药抢劫了,当即报警。

  2012年3月30日,陶某峰、刘某禄、黄某福等犯罪嫌疑人相继被捕落网。经查明,陶某峰等人分分合合在2011年6月到2012年3月,在广州,东莞寮步、沙田、石龙、常平、厚街、桥头等地共作案十次,其中一次作案未遂,每次涉案金额少则几千块,最多达到22万多元。

  作案时,他们一般都有固定的模式。一人先打电话以“谈生意”为借口引受害人上钩,其后提出吃饭喝酒,然后趁受害人不注意时,在饭菜里加入事先准备的迷药。等受害人意识开始模糊时,他们就套取受害人银行卡内的密码,随后把钱取走或购买黄金首饰等。有时,他们还会哄骗受害人开赌局,打麻将或者赌“三公”,以出老千的方式骗取受害人的现金和银行卡,并哄骗受害人说出密码,再把银行卡里的钱盗走,或以生意汇入定金需复印银行卡为由把卡拿去复制,把钱转出。

  另据陶某峰等人交代,在2012年3月24日下午,陶某峰、刘某福、黄某福等人密谋迷晕抢劫从事激光设备销售的杨某。陶某峰等人先是打电话联系杨某,假装称想购买一批激光设备,邀约杨某到广州一大厦见面商谈。陶某峰、刘某福与杨某见面后,将杨某带至大厦一房间与黄某福等人一起吃饭,期间在饭菜中投入迷药,将杨某迷晕后一起打麻将,设局使杨某一人输钱。期间多次哄骗杨某持银行卡到银行柜员机支取现金用于继续赌博,杨某输光16000元的现金后,陶某峰又以汇入定金需复印银行卡为由,将杨某的银行卡拿去复制。后来,陶某峰等人又转出杨某银行卡内的28100元存款。

  经法院审理,以抢劫罪判处陶某峰、刘某禄、黄某福、陶某、刘某福有期徒刑11到14年不等,刘某参与抢劫1次未遂,判处有期徒刑2年。(完)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