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怀亮故意杀人案附带民事诉讼二审开庭
2013年07月25日 16:29 来源:河南日报 参与互动(0)
7月24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平顶山开庭审理李怀亮故意杀人案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杜玉花、郭松章上诉一案。
4月25日,平顶山中院审理了李怀亮涉嫌故意杀人案,并依法宣告李怀亮无罪,不承担民事责任。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李怀亮不上诉,检察机关不抗诉,刑事判决部分已发生法律效力。
由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杜玉花、郭松章上诉,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公正办理此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对本案的刑事部分进行了审查,对附带民事部分进行了审理。鉴于该案涉及个人隐私,法庭依法进行了不公开审理。上诉人杜玉花、郭松章及其代理人、被上诉人李怀亮及其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
此案将择期进行宣判。(记者 谢建晓)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