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城管踩人执法新进展 两任城管局长受警告处分
延安“5·31”城管涉嫌暴力执法事件有了新进展,执法人员景鼎文被释放后变更为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延安市城管局前任局长鲁保国和现任局长张建朝因公务用车超标问题,被延安市纪委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昨日上午,记者从延安市委宣传部获悉,延安市纪委已分别给予该市前任城管局长鲁保国以及现任城管局长张建朝党内警告处分。据介绍,经延安市纪委调查,张建朝乘坐的公务用车为丰田系列SCT越野车,该车购置于2008年7月,价格为55.5万元,系城管局原局长鲁保国任职期间借用下属企业(延安市自来水管网安装配套服务公司)的车辆。2011年11月,张建朝担任城管局局长后继续使用该车,属违纪行为。经延安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鲁保国、张建朝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车辆收缴后已公开拍卖,成交价为37.2万元。
同时,经延安市纪委调查,延安市城管局办公用房存在超标准问题。按照市纪委要求,延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依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已予以纠正,对清退出的办公用房调整给其他单位使用。
另据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相关领导介绍,城管暴力执法事件发生后,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踩踏商户头部的城管执法人员景鼎文予以刑事拘留,刑事拘留的期限为30天。因目前已过羁押期限,加之受害商户刘国峰一直未进行伤情鉴定,所以依据相关法规,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决定。目前,景鼎文被依法释放后变更为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伤情鉴定结果很关键,如果构成轻伤害,就要负刑事责任,如果不构成轻伤害,只能依法对其治安处罚。”办案民警说。(记者 周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