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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离婚案屡现“极品”前任:新娘洞房翌日落跑

2013年07月26日 09:59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法院离婚案屡现“极品”前任:

  目前,吐槽前任成为网络风潮,让不少人在爆笑的同时也极易引发共鸣。生活中,也有种种“极品”前任,并且年龄不分界限。记者从法院了解到,有洞完房就落跑的“奇葩”90后新娘,还有丈夫卧病在床,却在外照顾他人的40后“极品”阿婆。法官表示,离婚诉请合理,法院都会准予,例如摆酒后消失的新娘,男方要求讨回彩礼,法院也支持了男方的要求。

  洞房翌日新娘跑了 仍找各种理由要钱

  去年10月,寮步的林先生在网上认识了1990年出生的小艳,两人在网上打得火热。虽然认识不到一个月,林先生和小艳便开始谈婚论嫁。在给了小艳家数万元彩礼后,林先生和小艳今年元旦后就“闪婚”了。不过,让林先生崩溃的是,小艳在摆酒洞房的第二天,就借口出去玩跑了,还关了手机。

  新娘跑了,林先生郁闷不已。而小艳不见面但却不断以各种理由向他要钱。林先生感觉小艳是“婚托”,靠婚姻欺诈骗他的钱,于是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诉请离婚,并返还他4万多元的彩礼和礼物花销。

  林先生哭诉称,小艳在认识他之后,以各种理由要钱,他先是给了1000元生活费。在谈婚论嫁的时候,小艳又索要5000元买衣服,还有三万元彩礼。在登记结婚的当天,小艳又逼他去买了近万元的黄金首饰。林先生向法院陈述,他和小艳登记结婚后分居寮步和厚街,很少见面,基本只是通过电话和网络联系,但小艳都是不理不睬。林先生表示,双方婚后没有共同生活,小艳应该返还彩礼。

  对于林先生离婚的请求,小艳表示接受,但却不认为要返还钱财。小艳说,彩礼的钱都用来摆酒了,自己家也出了一万多元。而林先生给她买衣服买首饰,是属于婚前赠与,不需要返还。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准予林某祥先生和小艳离婚,小艳要向林先生赔偿2000元,返还彩礼13000元。

  老伴卧病在床 妻子却给他人当护工

  79岁的刘大爷和71岁的老伴尹大娘是二婚的黄昏恋,双方在1995年认识,经过一年恋爱,次年在石龙镇登记结婚。刘大爷因年纪大了,身体毛病多,去年4月开始住院。不过让刘大爷心酸的是,尹大娘在他住院的一个月期间,有一半时间都不在旁照顾刘大爷,还拒绝提供联系方式给刘大爷。更让人寒心的是,去年5月,出院后的刘大爷生活不能自理,刘大爷的子女提出支付1500元生活费给尹大娘,用于照顾刘大爷生活起居。但这一提议遭到尹大娘的断然拒绝,之后尹大娘便搬离刘大爷的住处,靠照料一位老人维持生活,并在老人家中居住,持续至今。

  刘大爷寒心不已,将妻子告上法院,要求离婚。收到了刘大爷的诉状,尹大娘提出了一个离奇的要求,如果刘大爷执意要求离婚,须解决她的住处问题,并且补偿她的青春损失费。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准予刘大爷与尹大娘离婚,诉讼费由尹大娘承担。而尹大娘要求的青春损失费和住处都落空了。主审法官表示,刘大爷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但尹大娘却在外做护工,需日夜陪护病人,未能尽到对刘大爷的扶养义务,所以支持刘大爷离婚的诉请。 文/记者周伟良 通讯员廖蔚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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