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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妹俩参加传销后向家中骗钱 母亲来探望被拘禁

2013年07月26日 10:30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蓬江法院公开宣判23人特大非法传销团伙案——

  以帮找工作为名,上网结识被害人,然后把被害人骗至出租屋进行非法拘禁,骗取钱财,并诱骗其加入传销组织。昨日,蓬江法院公布了一起涉及23人的特大非法传销团伙案件审判情况,施某等23人因非法限制、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被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一年三个月。

  事件1 传销窝点兄妹拘禁亲妈

  “对拘禁我妈妈我认罪,但我不是有意骗我妈参与传销,只是我妈一心想过来看我哥和我,我们没有特意监视我妈。”庭审中,被告李某为自己和哥哥拘禁母亲的事实如此作出辩解。

  据被告人李某陈述,2012年11月1日,她和哥哥向母亲陈某谎称做水果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并骗得母亲钱财。

  但随后,由于陈某牵挂李某兄妹,便从深圳赶到江门看望两人。可是,让陈某没有想到的是,自己却被已经陷入非法传销的儿女们拘禁,无法脱身。

  到了江门后,女儿李某将母亲带到其所在非法传销组织租赁的一出租屋内,把母亲的手机骗到手。

  当陈某发现该窝点是传销组织后要求离开,女儿李某等人为了防止母亲离开,让施某反锁屋门,还安排符某、刘某监视陈某上厕所、睡觉、跟踪陪同外出等,将母亲控制在传销窝点内。

  小伙网上找工作

  陷入窝点被拘禁

  2012年11月4日,一心想找工作的被害人曹某通过网络认识了被告人胡某。胡某在一轮花言巧语后,以帮助找工作为由,将被害人曹某从外地诱骗至江门一出租屋,并骗得曹某的手机防止其对外联系。

  随后,被告人黄某下楼将曹某带到其所在非法传销组织租赁的出租房窝点内。待曹某进屋后,被告人黄某即反锁屋门,而被告人谢某守住厨房、厕所,防止曹某持械伤人。

  当曹某发现自己陷入传销组织后欲逃走时,被告人梁某、王某、谢某、罗某、庞某、李某围住曹某,并对曹某进行搜身,随后,强行扣押曹某身份证等物品,并安排被告人梁某、谢某、罗某、庞某等对曹某进行轮流看管,防止其逃走。

  事件2

  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该案被告人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

  被告人王某对被害人语言恐吓,令其造成较大的心理威胁,应是主犯,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被告人胡某、黄某、梁某、谢某、罗某、李某、庞某受安排参与非法拘禁,应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胡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黄某、梁某、谢某、罗某、庞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李某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记者陈杰 通讯员阮锦平、李晓瑜)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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