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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天水抢劫银行刺死营业员案罪犯昨日被执行死刑

2013年07月26日 11:11 来源:兰州晚报 参与互动(0)

  7月25日,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备受社会关注的“6·19”抢劫天水市秦州区七里墩邮政储蓄银行案罪犯富荣验明正身,在指定的刑场,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

  2011年6月,罪犯富荣预谋抢劫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七里墩支行。6月18日,罪犯富荣乔装后到该支行欲实施抢劫,因见包裹营业厅内有人而放弃作案。次日上午,罪犯富荣再次来到该支行附近守候。当日11时50分许,罪犯富荣趁该支行包裹营业厅无人之际,携带匕首从柜台翻入包裹营业厅工作区,又通过未上锁的房门进入隔壁的储蓄营业厅工作区,被当班营业员发现后,罪犯富荣即持匕首分别朝营业员许某、张某背部、左胸部捅刺,致许某被刺戳贯通左胸背心脏而大失血死亡,致张某被刺戳贯通左胸前壁主动脉破裂而大失血死亡。随后,罪犯富荣劫得2只装有现金共计3.9万余元的装款箱逃离现场。

  2011年12月8日,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一审以富荣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富荣提出上诉。经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处富荣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7月25日,富荣被验明正身,在指定的刑场,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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