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男子用行窃赃款扮“高富帅”混迹夜店
中新网宜昌7月26日电 (董晓斌 伍公宣)湖北宜昌一男子每天出门行窃,1个月不到作案24起,涉案金额10万余元,而他就用偷来的钱财扮成“高富帅”混迹夜店等场所。记者26日从湖北宜昌市伍家岗公安分局获悉,该男子陈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陈某今年21岁,家住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幼年时,由于母亲出门打工,父亲在家种田,缺少管教的陈某养成了不良习气。2010年9月,陈某因抢劫被判入狱2年3个月。2012年12月,陈某刑满释放后过了一段正常人生活,但工作的不如意让他再次走上了邪路。
2013年5月23日,陈某在伍家岗花艳社区一栋民房内偷走部分现金及数码相机、黄金项链等物。当天作案后,他又在夷陵区车站村偷走一辆三轮摩托车。然后骑着摩托车,来到路边一间土坯房里偷走80元钱。
6月17日晚,伍家岗公安分局民警根据线索,在伍家岗一家网吧将其抓获。而一个月时间不到,陈某就作案了24起。办案民警称,陈某作案有个习惯,每天上午8时准时出门,中午1点之前收手,作案前他还要“勉励”自己:“出门了,就一定要有收获”。
陈某偷到钱后,就扮成“高富帅”肆意挥霍。“他从不洗衣服,有钱就去买新衣、新鞋,把旧衣服全扔掉。每晚混迹夜店、色情场所。”办案民警说,涉案的10余万元,陈某都已挥霍一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