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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将“扁桃仁”当美国大杏仁卖 律师诉讼被驳回

2013年07月26日 12:58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国产“扁桃仁”“巴旦木”当成“美国大杏仁”卖,忽悠中国人十多年?媒体揭秘后,深圳律师甘清洪认为沃尔玛超市销售的“美国大杏仁”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提起诉讼。深圳市罗湖区法院近日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认为原告购买时国家标准尚未出台,对涉案商品名称的使用存在争议,商家不构成欺诈行为,依法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该案承办法官、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郑有培认为,国家标准已于今年4月1日正式实施,商家如果再把“扁桃仁”“巴旦木”当成“美国大杏仁”忽悠顾客,就是“欺诈”了!

  2012年11月21日,律师甘清洪在深圳沃尔玛超市购买两包“美国大杏仁”,后向深圳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欺诈消费者,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给付双倍赔偿54元。

  深圳市罗湖区法院审理查明,国内贸易行业标准(SB/T10673-2012)于2013年4月1日起实施。庭审中,原、被告均认可被告销售的本案产品就是上述标准所规定的熟制扁桃(巴旦木)核和仁产品。在上述标准出台前,由于我国坚果行业缺乏统一标准,对于涉案商品名称的使用确实存在争议,学界部分专业人士亦曾使用“杏”来指扁桃或巴旦木。甘清洪的起诉因不足以证明被告沃尔玛超市销售涉案商品的行为存在“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形”的情形,故依法驳回甘清洪的诉讼请求。(记者/赵琦玉 戎明昌 徐林 通讯员/范贞 罗云)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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