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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房叔”拥30套房产 回应称是贷款建房

2013年07月26日 15: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广西桂林“房叔”拥30套房产回应称是贷款建房
图为户名为郑宗的30多个房产证复印件。 唐梦宪 摄
图为桂林灵川县大圩镇新民街郑宗的30套房产所在大楼。 唐梦宪 摄

  中新网桂林7月26日电 (唐梦宪 伍章明)广西桂林一组题为“桂林出现房叔”和附有房产证复印件照片的帖子,近日在网上被广泛传播,引发热议。该网帖称,桂林市工商局干部陈信保拥有33套房产,房产证落户名为其儿子郑宗。7月26日,陈信保向媒体回应,他其实只有30套房产,是用贷款和借款建的房。

  该网帖署名“广西绿太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及股东”,该公司总经理欧燕称,网帖是他们发的。并拿出了数十份全部是桂林灵川县大圩镇新民街,户名为郑宗的房产证复印件。

  欧燕称,大概在2011年5月,陈信保带她到灵川县大圩镇新民街一栋七层楼前,说房子是他的,有几千个平方米,可优惠租给绿太阳公司使用。

  欧燕说,2011年3月,他们公司向陈信保借了25万,现在已经还了31.5万元,陈信保说还欠10万元。借款25万元要借款人还款41万元,这不是放高利贷吗?欧燕称,目前法院冻结公司的帐户,严重影响了企业生产经营。

  26日,陈信保接受媒体釆访称,根据欧燕本人的还款协议和法院的调解书,借给欧燕公司25万是按照银行利息收的。经过法院调解,没有多收她一分钱,不存在放高利贷。

  “我是国家公务员不可能去放高利贷。另外,我儿子也不是工商局的工作人员,这个是乱讲的。”关于30多套房产这个事情,陈信保表示,他只有30套房子。并称这30套房子是2006年南宁一个朋友在大圩镇买了地,他向朋友借款700多万元建起的。房子建成以后,由唐某转到他儿子郑宗名下,不存在“房叔”这个问题。另外,为了付工程款,陈信保说他还把自己唯一的一套房子拿去卖掉。

  陈信保称,他认为欧燕等人涉嫌诽谤,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当事人郑宗说,网上帖子说他是工商局的干部,这个完全是乱讲的。他称自己只是桂林市场开发服务中心的市管员,跟工商局没有关系。30套房产是父亲向同学、朋友借钱买地建成。

  郑宗说,房子建成后,因各种原因一直没有过户,后来由唐某转到了其名下,然后,他用这30套房产向银行贷了200万元,还之前的债务,根本不存在什么“房叔炒地”或者拿高利贷买下这个房子。因为这房子本来也是自己家里建起的。

  桂林市工商局监察室副主任汤一兵介绍,该局领导看到网上有关反映陈信保是房叔的帖子,十分重视,局监察室也找陈信保了解情况,目前正在做进一步调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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