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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官员被立案调查还能私自出境难以震慑贪腐

2013年07月26日 17:22 来源:山西晚报 参与互动(0)

  深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布消息称,深圳市南山区原政协主席温玲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被调查期间私自出境至今未归。据介绍,早在去年,深圳市纪委就对温玲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2012年3月,温玲在被纪委约谈后第三天,从深圳湾口岸离境出逃美国。

  “官跑跑”已经是这几年官场的一大“奇葩”了,尤其是南山区原政协主席温玲一案,就更加令人百思不得其解了——当地纪委都已经在立案调查其严重违纪问题并被纪委约谈了,温玲怎么还能大大方方地从深圳湾口岸离境出逃美国?按照规定,处级以上干部只能办理因公护照出境,而且因公护照必须交由外事部门管理。而处级以上官员出境,必须经过报备。当然,也不能排除其或通过办理因私护照出境,或通过伪造证件出境。但既然纪委已经立案调查,何以还能脱离监管部门视线?这暴露出的管理漏洞,实在令人无解且相当严重可怕!

  于是,我们似乎陷入了双重尴尬——一则是貌似健全的大量预防腐败制度的虚置化、“空文化”,令贪腐官员照样能在期间“游刃有余”、大肆捞钱,大搞权钱交易,使得腐败以惊人的速度“前腐后继”;二则,监督部门即使发现了问题官员的蛛丝马迹,也是“力不从心”,在当地纪委已经对温玲涉嫌严重违纪立案调查期间,问题官员居然还能私自出境,这案是如何在立的、又是如何在查的?是查案的业务水平问题?还是有人在故意“放水”搅局?使得问题官员能顺利逃避法律的制裁?试问,如此这般,又如何能有效震慑贪腐、打击腐败?(浙江 吴杭民)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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