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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对恶性暴力犯罪必须零容忍

2013年07月31日 09:32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首都机场爆炸案、大兴摔死婴儿案、东兴计生局砍人案、驻马店连环杀人案……最近一段时间,全国各地连续发生多起恶性暴力案件,造成多名无辜群众死伤。恶性暴力事件为何屡屡发生,人们的日常安全有没有保障,社会又该如何处理和防范?

  虽然这些恶性暴力事件的原因不尽相同,但折射出的却是共同的社会暴戾之气,借用社科院教授于建嵘的话说——社会的“狠化”是当下值得警惕的一个现象。恶性暴力犯罪嫌疑人无疑都是一些“狠角色”,既不尊重他人生命也不爱惜自己性命,韩某因为一个小纠纷竟当街摔死婴儿,丁某因为邻里矛盾竟连杀5人。不管是戾气叠累还是社会“狠化”,首先必须从个体身上找原因,一些人心态上产生了严重问题,一些人自卑带来了病态的自尊,很容易觉得被别人冒犯和歧视,甚至“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都会冲冠而怒。前不久,昆明一女子只因说了一句“请不要乱扔垃圾,垃圾箱就在你后边”,即遭到4名男子的暴打。此外,还有一些恶性暴力犯罪源于维权无果后泄愤,他们将不满与怨气撒向了更多无辜的普通人。

  多起恶性暴力事件的密集发生,北京甚至在7天内发生了6起,确实给许多人带来了不安全感,但是完全不必因此而恐慌。一方面,公安部门对暴力恐怖活动、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涉枪涉爆等严重刑事犯罪始终保持着严打高压态势,同时还加大对各类矛盾纠纷的化解力度,全力营造稳定、安全、和谐的治安环境;另一方面,这些都是极端的个案,正如日前处于风口浪尖上的贵州省副省长陈鸣明所言:“任何国家都会出现一些极端个案,这是无法避免的。”如同美国频发的校园枪击案一样,面对这些极端的危害公共安全案件,公众无须夸大负面影响,也不必无限拔高破坏性,“该吃吃、该睡睡、该干嘛干嘛”,千万不要时刻担忧自己有可能成为下一个无辜受害者。或许过完夏天就没事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犯罪心理学专家李玫瑾曾如此解释:“夏天容易导致人们产生急躁的情绪,没有耐心,情绪性冲动较多,临时起意、激情犯罪案件会比较多发。”

  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对恶性暴力犯罪必须零容忍,就像北京警方所介绍的——“主动出击、露头就打”。当前,尤须克服和杜绝对犯罪嫌疑人的同情心理。比如对首都机场爆炸案犯罪嫌疑人冀中星,有人认为这是“无可奈何之举”,有人辩护“曾出声预警且没炸伤别人”,有人甚至“为以暴易暴叫好”。毋庸否认,一些人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可能遭到了不公平、不公正的对待,利益受损问题有可能长期得不到扭正,这无疑会萌生偏执性格和凶狠心态。但是,切记维权归维权、犯罪归犯罪,靠犯罪来维权只会站到正义和法律的对立面,以暴易暴最终伤害的是无辜良善和社会安定。倘若对恶性暴力犯罪不严惩,反而弥散社会同情情绪,这等于是一种对犯罪的“变相鼓励”,会让潜在的不法分子认为可以为所欲为,客观上纵容和诱发极端暴力行为,势必会让更多的无辜者受到伤害。

  对于每一个人而言,遭遇的不公与官员的失范、自己的冤屈与他人的堕落,都不是将法律尊严弃若敝屣的理由和借口。但同时也提醒我们,要及时对社会暴戾之气进行疏导,主动化解转型期社会存在的各种各样问题、矛盾和挑战,如此才能实现标本兼治。(丁建庭)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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