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蒙娜丽莎诉BOBO陶瓷薄板侵权 获赔38万元

2013年07月31日 10:20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继东鹏陶瓷以一告多的“洞石之争”引起业内轩然大波后,另一起备受陶瓷界关注的广东蒙娜丽莎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诉BOBO陶瓷涉嫌不正当竞争的案件,在经过两年审判后,昨日,蒙娜丽莎陶瓷召开薄板专题发布会,正式集中对外宣布,系列侵权案件主案已案结,公司获赔38万元。

  尽管胜诉,但蒙娜丽莎董事张旗康在昨日召开的专题发布会上感叹,佛山陶瓷界正进入30年来知识产权侵权案件高发阶段,行业“拿来主义”、“捡落地转”盛行,维权成本与侵权成本的极大差距,让企业不得不感慨,不创新等死,创新找死。

  破案难点 侵权主体难摸清跨境“影子”公司浮出水面

  事件追溯到2011年,当年年中,佛山陶瓷界两大知名企业,蒙娜丽莎陶瓷与BOBO陶瓷掀起一场关于陶瓷薄板的争论。BoBo陶瓷某部门负责人在接受某行业媒体的报道中,谈到了蒙娜丽莎与BOBO各自在薄板上的比较,认为蒙娜丽莎的陶瓷薄板“还是一种砖”,对蒙娜丽莎经销商专业性存疑。

  该言论引起了蒙娜丽莎内部极大的反响,先是有蒙娜丽莎内部工作人员以个人名义公开质疑,而后蒙娜丽莎内专门进行知识产权维权监控的工作人员在某视频网站上监测到BoBo陶瓷涉嫌剽窃蒙娜丽莎宣传资料的视频,在进行相关证据的公证后,蒙娜丽莎正式对BoBo陶瓷发起涉嫌不正当竞争和虚假宣传的起诉。

  “案件的最大难点就是确认侵权主体。”广东蒙娜丽莎新兴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办主任周亚超向记者表示,蒙娜丽莎在查阅BoBo陶瓷产品所属公司主体时,发现这家名为“意大利皇家国际建材有限公司”并非大陆注册公司,几经周转,通过不显眼的送检报告和极少数公开资料,承办律师最后发现佛山市高杰盛陶瓷薄板有限公司、深圳嘉俊建材有限公司、佛山市赢诚贸易有限公司为运营主体,之后再提起诉讼。

  周亚超表示,在本案中,蒙娜丽莎光是用于确认侵权主体就花费了至少6个月的时间。“事实上,在境外注册一家影子公司只需要5000元到1万元的成本,这类公司一旦构成侵权,侵权主体非常复杂,对维权企业来说,要摸清背后关系,难度很大。”周亚超在会上说到。

  终审结果 获赔38万仅为维权成本九牛一毛

  在经过两年审判后,在今年年初,作为系列侵权案中的主案,关于蒙娜丽莎起诉包括佛山市高杰盛、深圳嘉俊建材公司等涉嫌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一案已有结果。终审裁定被告需停止侵权,合计赔偿蒙娜丽莎38万元。

  然而,据记者了解,在当初发起诉讼时,蒙娜丽莎提出的索赔金额累计过千万元,而在昨日的发布会上,周亚超也公开表示,该案中目前仍存在部分赔偿费用未履行到位。“与我们的维权成本相比,这个赔偿金额只是九牛一毛。”

  对此,张旗康补充道,蒙娜丽莎在薄板的研发投入上已超亿元。除了产线的投入,陶瓷薄板作为行业内一种新的品类,最初是处于缺乏标准、缺乏技术规程及施工应用图集、缺乏工程案例等状况,作为前锋的蒙娜丽莎一个个攻破。“光是做标准,各种论坛多年下来已耗费数百万,而国家对于每项标准补助仅1万,而且补助对象是标委会非企业。”

  与巨大的“烧钱”式的创新举动相比,频频发生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让张旗康感叹,陶瓷企业的技术革新变得更加难。“现在是不创新等死,创新找死。”他表示,许多企业在还没来得及把创新转化为实际效益,就因为被大量同行抄袭,而出现前功尽弃。

  行业关注 陶瓷界进入知识产权侵权高发区

  按照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全国的建陶产量已经达到了91亿平方米,中国已经实现了连续20年全球建陶产量第一。张旗康认为,近年来,中国建陶行业的创新速度已开始逐步获得世界的认可。但从佛山陶瓷行业30年的历程看来,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案件却越来越多,“是近30年来罕见的。”

  光以蒙娜丽莎自身的情况看,在昨日会上,周亚超表示,公司从2006年遭遇了关于同类型产品抄袭模仿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开始,之后陆续遇到不同类型的侵权案件,在这起涉嫌不正当竞争的薄板案件才刚刚尘埃落定,公司又马上遭遇了另一起卫浴行业的跨类别的知识产权侵权案。

  “随着互联网的崛起,许多侵权案件的手段变得越来越隐蔽,侵权的复杂性也越来越高。”周亚超认为,这些知识产权的侵权案件严重阻碍企业自主创新的步伐。

  “可以预料到未来这些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还会继续发生。”张旗康认为,企业除了要做好商标跨类别的注册保护、产品外观专利申请保护外,还可以考虑通过专利池的方式来保护自己,“要把握不要让自己轻易成为被告,也不要让自己轻易成为原告的原则。”

【编辑:王硕】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