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真实未公证有效
2013年07月31日 10:23 来源:滨海时报 参与互动(0)
张先生家住大港,他膝下有三个子女,张先生为了避免孩子们在日后因家产而产生矛盾,他立下了一份遗嘱。张先生说,自己和三个孩子协商一致,将家产平均分成了三份,并且写下了书面的遗嘱。但是,张先生订立遗嘱时并没有进行公证,他想问这样的遗嘱有效吗?
解答:根据《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只要遗嘱真实就有法律效力,所以张先生订立的遗嘱是有效的。如果张先生希望避免将来子女因财产发生纠纷,那么公证遗嘱是最好的选择。
时报记者 刘纯
【编辑:朱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