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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与女友开房后对其行窃 打伤对方构成抢劫罪

2013年07月31日 10:57 来源:中国江苏网 参与互动(0)

  张小亮趁女友不注意,将其包内的现金偷走时被发现,又使用暴力将女友打伤。经沭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张小亮有期徒刑四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据调查,24岁的张小亮是沭阳县人,曾因盗窃被行政拘留十日,罚金人民币300元。2013年4月7日22时许,张小亮与女友李婷酒后开房入住该县某宾馆。次日上午9时许,张小亮趁李婷熟睡之际,窃取李婷包内现金500元,后在欲离开房间时被醒来的李婷发现并将其拽住不让离开,张小亮见此打了女友李婷左面部数下,李婷受伤,张逃离现场,李婷随后打电话报警而案发。经鉴定,李婷左眼部的损伤构成轻微伤,左耳外伤性鼓膜穿孔构成轻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小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实施盗窃过程中,当场使用暴力,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文中人名均化名)(记者 薛惠芹 通讯员 李田野)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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