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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泊头法院临时工打伤记者 院方称将严惩责任人

2013年07月31日 22: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河北泊头法院临时工打伤记者院方称将严惩责任人
    泊头市人民法院院内仍停有无牌制式警车,涉事人员与记者冲突地点仅距法院不足50米。 穆玉良 摄
    被殴打记者正在当地医院接受治疗,诊断显示为腹股沟软组织挫伤。 穆玉良 摄

  中新网沧州7月31日电(张春明 陈昊 穆玉良)31日,2名记者在河北省泊头市人民法院就其长期违规使用无牌制式警车一事采访时被该院工作人员打伤。对此,泊头市人民法院回应称,该院使用无牌照警车一事属实,将进一步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工作,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理。

  据媒体人士介绍,7月31日上午9时左右,河北电台一行3名记者在调查泊头市人民法院制式警车管理混乱、违规使用无牌警车一事时,与驾驶无牌照警车的工作人员郭某发生肢体冲突,2名记者被殴打住院。

  事件发生后,经法院相关责任人证实,目前已开展调查工作,将对制式警车管理混乱问题进行妥善处置,对参与冲突的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在当地医院,受伤记者称,涉事人员郭某为泊头市交河镇法庭临时聘用人员,目前已被警方控制。

  中新网记者在泊头市法院门口采访时,有群众表示,经常看到法院院内有无牌照警车停放,31日上午在法院门口的确有两拨人发生冲突,法警并没有前来制止,对冲突原因并不了解。

  泊头市人民法院院长王德福表示,法院存在无牌制式警车属实,将在今后开展公务用车整治工作,对郭某及与本次事件有关的责任人将进行严肃处理。

  据了解,按照公安部和河北省政法委相关规定,严禁警车私用,严禁非正式干警驾驶制式警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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