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离婚咋办
2013年08月06日 09:55 来源:天津日报 参与互动(0)
读者傅女士来电咨询:我丈夫因经济问题受到刑事追究,现在监狱服刑。现因夫妻感情破裂,就离婚及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问:双方能否在民政局办理登记离婚。
张向龙律师解答: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当事人办理登记离婚,必须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不得由他人代理。虽然我国婚姻法并没有明文禁止服刑人员在民政局办理登记离婚,但由于男方的人身自由被依法限制,无法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因此,您可通过诉讼程序办理离婚事宜为妥。
【编辑:朱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