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广东省内基层法院首次审判涉外刑案 三被告领刑

2013年08月06日 11:10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昨日,南海区法院的法官宣读完三个判决书,现场翻译当场为两名外籍被告人进行翻译。据悉,这是今年1月1日新刑诉法实施以来,南海法院对一审涉外刑事案件进行的集中宣判,这在全省基层法院中尚属首次。

  集中宣判的三个案件中有两个为贩毒案,被告人均尼日利亚籍,两人均因去年9月在佛山市南海区黄岐步行街贩卖毒品海洛因且属情节严重,分别被南海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三年六个月,均并处罚金3000元,驱逐出境;另外一件为盗窃案,被告人周某强为缅甸籍,其于2012年10月中上旬,先后三次在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洲平东盈江玉器投标场盗窃玉器或玉石原料,涉案金额近600万元,被南海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000元。

  宣判后,周某强和其中一名尼籍被告人O·D(姓名首字母缩写)表示不上诉,另外一名尼籍被告人N·F·T(姓名首字母缩写)则表示会考虑上诉。

  “涉外案件对外代表着国家司法形象,我们不能在程序上出任何问题,要切实保障被告人在刑事诉讼当中的每一项权利。”据南海法院专门负责审理涉外刑事案件的法官杨扬告诉记者,在接到案件后,他和书记员李军一起联系翻译机构、送达起诉材料、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全程跟下来,每次发现问题,他都会记录下来。为了更好地审理案件,与被告人及其家属进行沟通,他又重新学起了英语。

  据南海法院刑庭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目前已经受理的7件涉外刑案中,有4件为贩毒案,且毒品交易地均为广佛两地交界处的南海区黄岐步行街。如在接下来的涉外刑事案件审判工作中,发现该地涉外案件有上升趋势,将会考虑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

【编辑:王硕】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