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市水利局总工程师涉嫌受贿130万受审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水利局总工程师袁某涉嫌受贿案在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袁某被控收受贿赂130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袁某在担任贵港市防汛大楼建设组办公室主任和贵港市永安防洪涝工程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30万元。
2003年11月,贵港市防汛大楼建设项目公开招投标,被告人袁某利用其负责贵港市防汛大楼建设管理的职务之便,为林某等人挂靠的桂林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顺利中标提供帮助。2004年5月,被告人袁某在贵港明兴大酒店收受林某银行卡一张,内存有10万元。
2005年底至2006年间,被告人袁某利用其对贵港市防汛大楼建设项目的工程量的确定、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享有审核权的职务便利,先后两次共计收受谭某25万元,于2009年至2010年间收受严某3万元,后尽快为谭某、严某签批支付相应的工程款。
2011年至2013年期间,被告人袁某为邓某顺利中标江南大堤2标段工程提供帮助,并在施工过程中为邓某尽快签批支付工程款,收受邓某65万元。
在江南防洪大堤3标段工程施工过程中,被告人袁某在工程量的确定、工程款的支付方面对苏某给予照顾,后于2012年至2013年期间先后三次共计收受苏某17万元。
被告人袁某利用其作为郁江北防洪大堤建设项目负责人的便利,于2011年下半年的一天在贵港市水利局其办公室收受宋某10万元,后尽快为宋某签批支付相应的工程款。
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被告人袁某供认不讳,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深深忏悔。
因案情重大,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