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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两级法院赴湖北省未成年人犯管教所帮教

2013年08月06日 14:04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参与互动(0)

  8月1日上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官文生和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宋建立带领襄阳市两级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法官,来到省未成年人犯管教所,看望襄阳籍的59名未成年人犯,开展一次特别的亲情帮教活动。

  大家在该未管所副所长蒋建军带领下,首先参观了未成年人犯住宿场所,详细地了解他们学习和生活情况。

  随后,他们在未管所文化活动区礼堂内举行了回访帮教座谈会,襄阳籍的未成年人犯参加了此次会议。蒋建军介绍了襄阳籍未成年人犯的管教基本情况,认为襄阳籍未成年人犯能够遵守监狱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习和劳动,绝大多数表现比较好。

  未成年人犯代表李某作了互动交流发言,他说:“以前由于不懂法而走上犯罪道路,来到未成年人犯管教所后,牢记法官的教诲,严格遵守监规,发奋学习,今年报名参加了法学专业自学考试,已经通过了四门。”

  樊城区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庭长李建平作为法官代表发言说:“我们关爱和帮助你们是真诚的,不图回报的,是把你们当成自己的孩子、兄弟。我们对你们的未来寄予厚望,希望你们通过努力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接着,未成年犯按所属地域分为四个小组,与法官们进行了面对面的亲情交流。法官们将携带的生活用品和书籍赠送给了在场的未成年人犯。

  在到未成年人犯管教所之前,宜城市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负责人何伟丽就有一个心愿,希望见一见一个叫张春明(化名)的少年犯。张春明在父母离异后跟随父亲生活,父亲脾气简单粗暴,经常对他打骂,导致他性格冷漠、残暴,与他人多次持刀抢劫被宜城市法院判刑。送来少管所的那一天,何伟丽对他承诺:“8月份到武汉去看你。”当张春明见到何伟丽时激动得流下了眼泪,他说:“当时你说来看我,我根本不相信,我以为你只是在安慰我。”当何伟丽将携带的生活用品和书籍赠送给他时,他要下跪致谢。何伟丽连忙扶起他说:“看到你决心洗心革面,认真改过,我感到十分欣慰,希望你学会一技之长,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

  少年犯王波(化名)父亲去世较早,母亲后又改嫁,其跟随叔叔一起生活。今年年初,法院以抢劫罪判处王波有期徒刑两年零十个月。当襄城区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庭长黎云见到他时,他说:“我入狱后,不知什么原因,叔叔一直没有来看我,我感觉很孤独,请法官阿姨转告我叔叔,我想他,叫他来看看我。”黎云流着泪,紧握着他的手,连连点头:“我一定督促你的叔叔经常来看你。”

  饶东(化名)的父亲先后三次被判刑,释放后经常打骂他,导致他性格孤僻倔强,14岁时,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13年。枣阳市法院刑一庭副庭长孙俊波一直对这个小孩放心不下,此次看到饶东性格变得阳光开朗时,心里很踏实,当他听饶东说“因表现突出,已经减刑9个月”时,孙俊波对他竖起大拇指说:“好好干就有希望。”

  这次亲情帮教活动虽然时间很短,但气氛和谐轻松,56名未成年犯充分感受到家乡法官的亲情温暖,有助于他们在今后的改造之路上健康成长。在最后话别时,宋建立代表法官再次承诺:“今年以来,襄阳中院把未成年犯结对帮教工作作为十大惠民措施之一,开展了系列活动。我们今后还会继续来看望你们,希望你们好好反省自己,在这所特殊的学校里多学知识、多学技术,重塑自我!”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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